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指定遗嘱执行人程序

指定遗嘱执行人程序

指定遗嘱执行人,是指由遗嘱人在遗嘱中正式加以确定的遗嘱执行人。

其范围包括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人生前所在的单位及基层组织。

但单位或基层组织一般是以在作为遗嘱执行人的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拒绝执行或者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执行遗嘱时才有可能成为遗嘱执行人的。

被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个以上的人。

遗嘱执行人为一人时,应由该人独立地执行遗嘱。

为两人或两个以上的人,则应共同执行遗嘱。

其职责如在遗嘱已经分别作出指定的,按遗嘱分别指定的内容执行;

如遗嘱中未予指定,则全体共同遗嘱执行人以协商一致的方法共同执行遗嘱。

最新修订:2024-02-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