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正常情况下,需注意上诉期限,不服一审判决的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服一审裁定的要在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若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上诉期限,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申请顺延期限,等待法院决定是否准许。
(三)若已过上诉期且无法顺延,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等法定情形,可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