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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变更流程

土地性质变更又称为土地变性,比较典型的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以下程序和审批手续:

1、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地单位须先向国土、规划、建设部门征询拟用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

2、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3、用地单位持建设部门办法的《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4、用地单位凭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5、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6、国土资源局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等土地审批文件,逐级报有权政府人民政府审批。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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