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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归属问题

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归属问题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3-01 18:16:25 已帮助20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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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归属问题
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归属问题可以协商或者起诉解决,对于没有约定的情形下,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规定是由单位享有专利权。

专利法》第6条规定: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的,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此条款明确了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自己,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单位。

对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约定的,从约定。

因此,要明确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问题,首先就必须明确其发明创造是否为职务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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