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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注册资本门槛和验资报告的规定,而是规定公司设立或者变更的时候,由章程约定出资期限即可。
这就是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去约定出资期限。
股东之间约定即可,但是应该符合实际生活状况和逻辑。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总结为如下几点:
第一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
第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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