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委托并收集证据。与委托人沟通侵权具体情况,收集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侵权产品信息、研发资料等相关材料,确认专利有效性及侵权事实的初步线索。
(二)开展侵权分析。对比专利权利要求与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判断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明确侵权行为的性质、涉及范围及造成的影响。
(三)发送律师函。向侵权方发出书面警告,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四)启动法律程序。若协商未达成一致,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处理。诉讼过程中参与庭审,举证质证,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五)申请强制执行。若判决或处理决定生效后侵权方未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