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所有
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一般归受托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在委托开发合同中明确约定软件著作权归委托人所有,或约定双方共同享有著作权等情况,则依约定确定著作权归属。若未作明确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受托人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可以在约定的范围内免费实施该专利。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对于双方的权益影响重大,在委托开发前应明确约定,以避免后续可能的纠纷。
二、委托开发软件著作权未约定归谁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九条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委托开发软件若未通过合同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其著作权由受托人(开发方)享有。委托人虽不享有著作权,但有权在委托开发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软件,且该使用权不得超出委托事项的合理范畴。受托人作为著作权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软件著作权,但不得妨碍委托人在特定目的范围内的合法使用。建议委托开发软件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属,避免后续争议。
三、委托开发软件未约定著作权,委托方可使用吗
可以使用。依据《著作权法》,委托开发软件未约定著作权归属的,著作权归受托人。不过,委托方享有一定使用权利。委托方基于委托开发关系,有权在委托开发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软件。例如,若委托开发软件用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委托方就可在财务管理工作中使用该软件。但委托方不能超出约定的使用范围,也不能擅自许可他人使用、转让软件著作权等。若超出范围使用,可能构成对受托人著作权的侵犯,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当探讨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所有时,除了明确一般的归属判定,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软件著作权归受托方所有,委托方在使用软件时的权限范围如何界定,是仅能在特定场景、特定时间使用,还是有更广泛的使用权限。另外,在软件后续的升级、修改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如何分配。如果你在委托开发软件的过程中,对著作权归属以及上述相关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或者遇到实际的权益纠纷,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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