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罪的基本构成?

陕西 - 延安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眉山诉讼咨询

地区:陕西 - 延安

法律分析:


一、侵犯财产罪的基本构成


侵犯财产罪的基本构成有: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合法所有关系,要注意财产所有权与财产的相互联系与区别。


(2)客观要件表现为实施了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3)侵犯财产罪的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是特殊主体。


(4)主观要件必须是出于故意。


二、侵犯财产罪的行为有那些


侵犯财产罪的行为有: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律师提示: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侵犯财产罪的基本构成?”相关内容。您头疼的事正是我们擅长解决的事,以上问题假如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帮您,请戳页面咨询按钮,律图专业律师为您排忧解难。


相关补充1:


刑事案件请律师流程


1.与律师或律师助理联系,安排洽谈、签约时间。


2.签约之前,准备好身份证证据材料及相关的费用。


3.与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用,律师事务所开具发票。


5.向律师如实陈述详细案情,并提交证据资料。


相关补充2:


律师多久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进看守所以后,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之前,只有律师才有资格能够会见到犯罪嫌疑人。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2023-01-16 10:32:4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延安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