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期间因个人身体原因请病假,而领导要求我调换岗位请问这符合劳动法吗还有我在请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律师回复]因为你们领导只是要求你调换岗位,这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如果你们单位是想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就违反规定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你是因个人身体原因请的病假,这要根据单位的规定给你支付工资!以下法条仅供你参考!《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