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哪些情形需要支付报酬

广西 - 柳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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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维权顾问

地区:广西 - 柳州

公司加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时限制的是每天工作时间,超过八个小时的算加班,限制每周的总工作时间但并未限制星期六星期日上班,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小时的算加班。另外,限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但标准工时制下法定节假日的上班时间全部视为加班时间。

对于劳动者来说,单位安排了加班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单位就应当按照国家法定规定的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或是相应的假期,在工作当中单位加班工资应不得低于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021-06-25 05:2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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