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一族,单位有公积金,本人也不打算在北京买房,听说

四川 - 凉山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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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凉山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如果每个月的房租超过了家庭月收入的15%,您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交房租;
2、可持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户口本及租赁合同,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2021-05-12 16:33: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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