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主要有类型有哪些

广东 - 中山 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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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纠纷答疑法务

地区:广东 - 中山

1、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纠纷。部分业主以收费依据不足、前期遗留问题、物业管理质量低下等原因为由拖欠物业管理费,以此作为“维护”自己权利的主要手段。这类案件在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占了大多数。

2、业主委员会更替、业主或业委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的纠纷,物业管理项目接、撤、管引起的纠纷。此类纠纷目前较为突出,如前任和现任业主委员会对各自合法性的认同、相关资料的交接发生的纠纷;前任的物业管理公司不退管、新的物业管理公司进不来,前任物业公司不移交相应管理资料等。

3、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起诉业主纠正违反业主公约行为的纠纷。针对业主、使用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业主公约,合理安全地使用物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在建议整改未果的情况下,通常通过起诉方式解决纠纷。

物业公司作为受托管理机构,其职责就是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对小区进行管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主要依据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并且国务院有专门的《物业管理条例》对此关系进行调整,各地区也会相应的配套条例。因此,发生纠纷后可以运用法律来解决。


2021-04-19 18:3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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