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低价为的房子发生在五一月,法院能拍卖吗?有人欠了我一笔钱,他当初用他的住房给我做的抵押,现在他不还钱,他说这是他唯一的住房,我能不能让法院拍卖这个房子呢?

辽宁 - 盘锦 国家节假日
1位律师回复

刑事法律咨询

地区:辽宁 - 盘锦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有这样的内容:业主抵押唯一住房的,假使抵押权人向业主追讨欠款,法院也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也就是当抵押住房为借款人唯一住房时,若借款人贷款逾期不还,贷款机构在处置抵押资产时,确实会比较麻烦。不过这并不表示借款人可以不还款,一般经过大房换小房、租房等方式来解决借款人居住难题后,抵押住房还是会被依法处置的。不论怎样,还款责任和义务不会因为抵押资产为唯一住房就改变的。

2021-04-12 15:45:14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盘锦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徐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