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所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结算工资和支付经济补偿的。
据《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四条: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或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以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其中因用人单位经营困难等问题,征得工会同意延期发放工资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如果超过最长限制仍不发工资且没有说明情况的,视为无故拖欠。
2021-04-10 19:25: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