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初购买私家车的时候,同时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结果现在由于驾驶技术不熟练,在道路上将另一辆机动车追尾,产生的经济损失该如何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辽宁 - 营口 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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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权益调解法务

地区:辽宁 - 营口

发生交通事故,应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根据双方过错比例进行承担,仍不足的,由侵权人根据双方过错比例进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1-04-07 17:40: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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