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订立的时候,如果说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来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过当事人协商不能够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话,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陕西 - 宝鸡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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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答疑法务

地区:陕西 - 宝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如果没有明确,就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到时候可以依照这几条法规,去当地劳动仲裁起诉讼。

2021-03-29 12:39: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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