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当初入职时用人单位承诺按月支付工资,结果现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总是无故克扣部分员工工资不发,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行为,应该如何进行维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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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可以以此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021-03-26 06:29: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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