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远方亲戚的小孩,今年才刚刚初中毕业,竟然在外面争勇斗狠打架斗殴,导致一个同学被殴打成植物人重伤,现在亲戚的孩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孩子年龄还小,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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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这个未成年人多少岁,如果是14岁以下,没有刑事责任,只有民事赔偿。如果已满14周岁的,看刑法规定:【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以上是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接着看故意伤害罪的条文:【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1-02-18 22:0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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