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找我借了一笔钱,当时就是为了修盖他们家的房子。约定好三个月之后就还钱。但是为了保证对方一定会还钱,也为了保证我个人的利益。我可以要求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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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1-02-06 07:18: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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