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有个工人在工地工作的时候摔伤造成骨折,他这种行为是否属于在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呢?雇主是不是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呢?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河南 - 郑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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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说法

地区:河南 - 郑州

劳动者在工地骨折属于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参照《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0-12-23 17:40: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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