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就约定好是精装修,直接拎包入住就可以了,但是现在是对于精装修有存在一定的争议,在合同里面又没有标明精装修各种材料的来源,要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辽宁 - 本溪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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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法务

地区:辽宁 - 本溪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主要标的物)是房子,而不是房子的装修情况。 精装修房屋买卖只是双赢的营销手段之一。 房屋买卖合同中并未标明精装修各种材料的来源、价格、环保程度等详细约定内容。合同约定越详细,以后无论发生何种质量或其他问题,有合同为依据,索赔相对容易。另外,购买精装房,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房开企业也很关键,因为开发商的实力决定了它的履约能力。否则,合同签得再仔细,开发商无力履约,购房者的权益仍然很难保障。

2020-11-15 11:3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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