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甲和部门主管吵架,当天就要辞职,随后一直不来上班,手上的工作也不交接,那么职工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直接就走人算不算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是否需要承担?

河南 - 郑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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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维权顾问

地区:河南 - 郑州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2020-10-29 17:5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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