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订立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劳动者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陕西 - 汉中 劳动争议
1位律师回复

欠薪维权法务

地区:陕西 - 汉中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0-10-27 22:40:39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汉中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