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个小伙子买了一个跑步机,在使用的过程中由于跑步机的质量不符合规定,他受到了伤害。质量不合格,卖家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呢?

上海 - 宝山区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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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法务团

地区:上海 - 宝山区

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2020-09-08 20:3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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