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他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闯出了一片天地,他就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这所法学界的高等学府为他奠定了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自2004年起,他踏入法律行业,至今已逾16年。在这漫长的执业生涯中,他始终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工作,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全是刑事类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
陈晓伟律师在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他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这足以证明他在刑事案件理论方面的深厚功底。值得一提的是,他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是对他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高度认可。
陈晓伟律师的擅长领域包括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他不仅在专业领域深耕细作,还活跃于媒体视野。他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形象和社会担当。
下面我们来看陈晓伟律师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多种方式对外虚假宣传,以委托外汇交易的方式在多个平台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他们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370XXXX0675.94美元,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
陈晓伟律师作为行XX的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案件情况。他深知罪名定性的关键,最为重要的是了解行XX所做的事情是否有实际经营的业务,因为如果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可能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是完全不同的。
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通过在案证据材料,陈晓伟律师认为对行XX是不利的。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提出了辩护意见。他指出行XX受雇于xx公司和王X,受他人领导实施具体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即使认定主犯,亦应按照其所参与的犯罪承担责任;同时,行XX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合议庭对被告人行XX从轻、减轻处罚。
然而,法院经审理认定,行XX作为公司CEO,全面负责虚假外汇业务运营,参与搭建平台、操控交易、管理资金通道、组织宣传等核心环节,对全部犯罪数额承担责任。其行为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受害人数众多、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依法不予从轻。最终判处行XX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虽然这起案件最终没有改变罪名或获得从轻量刑,但陈晓伟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价值。他精准识别法律风险,第一时间聚焦罪名定性关键,避免了辩护方向偏差;在证据不利情况下,仍充分行使会见、阅卷、提出辩护意见等权利,坚守程序权利保障,确保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他理性应对不利判决,通过扎实辩护明确了量刑考量因素,为后续可能的上诉或申诉奠定了基础。这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的现实边界,也让我们看到了一名优秀律师不仅追求“胜诉”,更注重“尽责”与“程序正义”的实现。
陈晓伟律师用他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榜样。我们相信,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他将继续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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