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开完会后老板把我派到了外面做项目,等我回来后老板无缘无故的和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是否已经违约了呢?公司是否应该再支付我额外的经济补偿金啊?可以支付我1至五倍的赔偿金吗?

辽宁 - 朝阳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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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案件顾问

地区:辽宁 - 朝阳


1.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除了补发拖欠的工资外,还应支付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你的理解是对的.
2.一般不会得支付.因为规定劳动部门可以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总和1至5倍的赔偿金,是可以不是必须,劳动部门一般不会主动这么做.
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未提前通知的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2020-08-20 13:50: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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