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综上所述,单位和职工签署劳动合同,双方就建立权利义务关系,任何一方都应该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各自义务。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补偿的标准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计算,每增加一年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单位解除合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要要按照两倍标准赔偿。
2020-06-23 13:39: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