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租了我的房子说是用来做她的服装设计工作室,由于她经营不善即将要倒闭,于是她想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那她需要赔偿我违约金吗?

山西 - 晋中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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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权益咨询顾问

地区:山西 - 晋中


一,如果是因为承租人经营不善导致解除合同的,属于承租人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以按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来确定。  
二,如果是因为出租人违约,或者其他不可抗力行为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三,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是否退还以及退还的数额一切以双方协商为准,法律不干涉。  
四,上述情况中的前提是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如果合同无效,是可以要求返还剩余租金以及押金的。

2020-06-04 00:52: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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