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30天,现在总共干了10天,发现拉面馆的活儿实在太累,我想告诉领导不干了,按照法律规定,哪些情形可以随时通知老板走人?

河南 - 焦作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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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争议调解法务

地区:河南 - 焦作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020-03-31 09: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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