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老家的房子出租了出去,现在房客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已经拖欠了一个星期了,我多次索要,对方没有理会,我可以申请对方赔偿吗?我应该怎么办?

陕西 - 汉中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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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剖析法律助手

地区:陕西 - 汉中


1、您和房客之间成立租赁合同关系;
2、房客没有暗战约定支付租金,属于违约行为,您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现在,对方没有按合同履约,显然属于违约行为;
4、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以,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期间你的损失;
5、如对方不履行,你可以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如对方仍不履行,可以要求对方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要求赔偿你损失。所以,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期间你的损失。

2019-08-17 19:4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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