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一直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不还劳动者,找劳动仲裁部门调解过了,但是发现用人部门的主管已经出逃了,而且用人部门的资金也全部消失了,现在的话劳动者是一分钱工资都没有拿到,可以要求劳动部门垫付一些工资吗?

四川 - 自贡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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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维权法务

地区:四川 - 自贡

劳动部劳动部门不会给工人垫付工资的,劳动部门没那个义务也没那个能力。劳动部门只有督促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的义务,用人单位不按时发放工资,劳动部门根据法律规定给予用人单位行政处罚。房东一般没有责任,除非能够证明房东对老板逃走不给工人发工资存在过错。

2019-06-08 03:3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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