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劳动派遣合同内享受了单位限定的三个月产假产假过后因单位离家出走很远不能按时到岗,单位主管找我谈话建议我先辞工,并已到时未能出工为因把我送还派遣公司,请问单位这种要求合法吗?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陕西 - 安康 工资福利
1位律师回复

锦州法务

地区:陕西 - 安康

劳动争议的范围,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限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掉和辞工、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训练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赔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因此,在以上范围之外的争议就不隶属劳动争议。

2019-04-24 12:15:0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安康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