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公司上班两年,后来检查出患有严重的贫血症住院了一年,期间公司为我募捐了1万多的医疗金但是没有帮我缴纳社保,公司逼迫我签订放弃交金协议,我能否要求公司为我补交社保?我在住院时,公司要求跟我解除劳动关系我能否获得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还有我出院以后我们公司分立成两个新公司,但是我与原公司的合同没有到期,公司不让我继续上班是否属于违法?我能获得赔偿吗?

湖北 - 襄阳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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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公司应尽义务,即便公司逼迫您签订放弃交金协议也是没有效的。您仍然可以要求公司为您补交社保。
其次,劳动者生病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募捐的资金是无法抵消公司支付医疗补助金的法定义务的,所以您仍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补助金。
最后,原公司进行分立,原公司没有与您变更劳动合同的,那么原劳动合同仍然存续,知道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不让您继续上班,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上条支付相关赔偿

2019-04-01 07:29: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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