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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请的律师被辩护要求回避了,辩护律师回避情形都有哪些啊?

易** 湖南-常德 办案流程咨询 2020.01.16 11:12:38 466人阅读

我叔叔最近因为在公司里面因为公司开发程序上面的,导致双方意见不合的,导致叔叔打伤别人的,后来那人住院的,后来叔叔家属请律师的时候了解到辩护律师可能需要回避,就想了解一下辩护律师回避情形都有哪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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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委托人决定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当事人已经知悉存在利益冲突的基本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明确同意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2020-01-16 11:21: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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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2、《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
(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
(三)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的;
(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五)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
(六)其他与本条第
(一)至第
(五)项情况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的其他情形。

2020-01-16 11:14: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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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
(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
(三)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的;
(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五)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
(六)其他与本条第(一)至第(五)项情况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的其他情形。

2020-09-30 23:37:25 回复

你好,作为律师我国并没有什么具体的回避要求和情形,只要是律师不同时代理一个案件,就不需要回避的。

律师作为辩护人理应为当事人开庭审理进行出庭辩护,如果其无故不出庭,是失职行为。但是如果是法院开庭仅进行宣判,此时案件已经的一审庭审工作已经终结,律师不需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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