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 > 医疗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 您有未办理完结的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不

您有未办理完结的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不

ask****478 重庆 医疗事故赔偿咨询 2020.01.02 20:19:25 6445人阅读

您有未办理完结的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不符合此业务办理条件。

其他人都在看:
全国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全国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应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额补助继续使用。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后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不足12个月,且不符合《办法》
第二十条
第二款规定条件的,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内,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中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内,继续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依据:《关于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办〔2009〕52号)
第一条2009年2月1日

2020-12-23 23:00:12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