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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否收使用税,收多少?本村村委

ask****049 陕西-渭南 宅基地咨询 2019.12.19 20:13:57 389人阅读

农村宅基地是否收使用税,收多少?本村村委会收了我家22000,不知道是不是属于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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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宅基地不能买卖,宅基地所有权为集体,宅基地使用权的得到必须经过行政审批。宅基地使用权是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无权获到或变相获到。依据《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的强制性限定,乡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乡村买下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凡是本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农民所签宅基地房买卖合同应属无效合同。

2019-12-19 20:34:57 回复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涉及到的宅基地买卖村委会证明第62条及其他条款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一户只能享有一处。如果允许农村房屋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将导致房屋项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这势必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享受主体的扩大化,违反《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身份限制的规定。其
二,《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如果农民的房屋允许自由买卖,就是将与房屋相连接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标的物出卖了,实质上就是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非农业建设,因而为该规定所禁止。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未经过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这种做法不合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21]191号)七、依法确定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并缉敞光缎叱等癸劝含滑注销登记后,依法确定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可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时止,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过批准的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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