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当时办理营业执照,但是没有去办理税务登记证,也一直没有营业,当时办理就是为了养老保险需要,这个会涉及到罚款么麻烦提供些建议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不办理可能会涉及到罚款。《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具体还是尽快办理税务登记。
2019-11-28 10:35:13 回复
办了营业执照没办税务登记是不行的。办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必须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如果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会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未按规定缴纳税款,除会被追缴税款外,还要被加收滞纳金,并处应补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开业税务登记:
企业、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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