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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应聘老公所在的单位,法律上有行政事业单位夫妻回避制度吗

杨* 江苏-徐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19.11.15 00:26:16 462人阅读

老公在一个事业单位工作,我在另一个城市工作,因为长期异地感情都变得不好了,现在我准备去老公的城市工作,打算应聘他的单位,他最近提拔为领导了,现在不确定还能不能在同一个单位工作,所以想问一下法律上有行政事业单位夫妻回避制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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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了解一下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你所述,同单位是可以的,妻子也可以任职,但是两人的工作要在不同部门一般你是不能任职你丈夫直接职责或下属或者是财务类的主要工作。比如,你丈夫管行政办公和后勤工作,那你就不能在相关的行政办公和后勤部门工作。

2019-11-15 00:31: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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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没有法定的规定的回避制度,但有的事业单位有自已制订的回避制度。不过你要应聘的话,有相关规定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019-11-15 00:28:16 回复

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应当实行招聘回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和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监察等岗位的职务,也不得聘用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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