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立案调解的流程包括申请、调解、制作调解书三个步骤。
1、申请。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法官向原告明示,可以申请进行立案调解。当事人申请进行立案调解的案件,由原告填写《立案调解申请书》。
2、调解。进入立案调解程序的案件,及时告知被告并征求其意见,依法告知调解人员姓名、立案调解期限及申请回避等有关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3、制作调解书。对于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案件,依法制作调解书并在三日内送达,告知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权利义务。在规定期间内无法达成一致的,告知原被告不再进行立案调解,及时将案件移送审判庭审理。
立案调解工作原则上在立案后十日内进行,确需延长立案调解期限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和院长批准,可适当延长。
《民事调解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应当调解。
1.登记立案
凡有明确的原告、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要求,应由人民法院调查处理的民事纠纷,均应立案处理。
2.案件受理
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3、送达起诉书,指定答辩、举证期间
4、确定开庭审理时间。
二、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调查案情和采取保全措施
审判人员或合议庭成员接办案件后,要在认真审阅诉讼材料的基础上,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和基层组织对案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四、调 解
处理民事案件应坚持调解为主。凡可以调解解决的,就不要用判决,需要判决的,一般也要先经过调解。处理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调解要尽量就地进行。
五、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案件可以就地进行,也可以在法院内进行。
(可以在审理中再次进行调解。)
六、裁 判
制作判决书和裁定书
七、宣 判
人民法院应尽可能向当事人当面宣判。宣判时,要向当事人宣布上诉权、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说明本判决要在上诉期满无人上诉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八、上 诉
判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具体内容通知原审人民法院。
九、执 行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般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十、申诉与再审
1.申 诉
当事人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服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可以提出申诉。
2.再 审
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案件,应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另行组织合议庭进行再审。
十一、案卷归档。
以上就是法院民事案件立案流程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