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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男方进行各种要求离婚威胁?

150****6044 辽宁-朝阳 离婚咨询 2019.11.06 22:48:56 331人阅读

怀孕期间男方进行各种要求离婚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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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甲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上述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的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但法律对男方特定期间内起诉权的限制并不是绝对的,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因此,如果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提出离婚,有充分的依据。

2019-11-06 23:15: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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