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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的股东最近因为一些债务问题,就和公司产生了矛盾,上个星期的时候私自把公司的公章拿走,现在很多的决议都没有盖章,耽误了公司的正常运转,股东扣公章违法吗?
印章在不使用期间,印章保管人需将印章保存在保险柜、带锁的文件橱中,并保证只有自己能控制该公章,否则有此产生的责任有保管人承担。印章在使用期间,印章保管人必须保证印章在保管人的控制范围之内。第十四条 用完印章须立即将印章收好。法务确保有一位保管人在办公时间在公司进行盖章。如遇公司大型聚会,法务经理另行安排。未经许可,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行为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业务专用章的管理、保管权限:第一条 业务专用章由法务部统一管理。第二条 法务经理、风险控制中心主管、非诉中心主管各保管一枚印章。第三条 各保管人不得私下自用、外借、丢失印章,未经批准不得将印章交接给他人。第四条 用印人所在分行、组别和法务对盖章材料共同对外承担责任。
修改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签字盖章,股东会决议也需要股东签名盖章。《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或罢免董事和监事,经营班子通常指总经理层(经营机构),可由新选举的董事会解聘或重新任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章程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一人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额:人民币万元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推荐产生。执行董事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向股东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股东签字并盖章:年月日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是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问题带来帮助。
专业解答公司章程修正案与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当一致的,因为如果是要对公司的章程进行修改的,必须是经过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修改的方案的,然后才能由公司的代表人员向注册登记成立公司的原工商登记机关进行章程的变更登记,如果是部分股东决定的修正案则无效。
专业解答公司章程修正案需要原股东盖章,有关法律上对于此类情况有着明确的规定,股东的盖章,属于股东权利的重要的事实基础,所以自己需要注意实际的要求,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盖章的进行对于自己公司事情的处理有着一定的决定权,所以自己需要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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