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公司是否需要实缴出资
成立公司一般无需实缴出资。我国实行认缴登记制,股东可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依章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出资即可,不必在公司设立时实际缴付全部出资。
但有例外情况,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比如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就需实缴出资。股东应按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否则要向已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或其他股东也可请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二、成立公司不实缴出资会有啥后果
不实缴出资可能产生多方面后果。首先,在债务承担上,若公司对外负债,股东需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比如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实缴出资股东在认缴额度内偿债。
其次,从行政管理角度,可能面临工商部门责令改正等处罚。再者,在公司运营中,影响公司信誉及与合作伙伴关系,可能阻碍业务拓展。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公司破产清算,未实缴出资股东需先缴足出资用于偿债。同时,其他已实缴出资股东可追究未实缴出资股东违约责任。所以,不实缴出资不仅影响公司,也给股东自身带来潜在法律风险,建议依公司章程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三、成立公司不实缴出资要承担啥责任
不实缴出资,股东要承担以下责任:
1.补足出资责任: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违约责任:股东未按章程规定缴纳出资,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限制股东权利: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合理限制。
4.资格解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告缴纳,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在了解成立公司实缴出资的相关规定后,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实行认缴登记制,但也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当涉及到一些特定行业公司时,就得遵循实缴出资规定。若股东未能按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不仅要向其他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或其他股东还有权请求其全面履行。对于实缴出资过程中的复杂细节,比如如何判断自己所在行业是否属于特殊规定范畴,或者已经违约的股东该如何补救等问题,若你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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