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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在处理遗嘱呢,遗嘱执行人代理诉讼吗?

母* 辽宁-大连 遗产继承咨询 2019.08.13 14:02:17 397人阅读

我亲戚的家里最近发生变故了,他的一个老爷爷因为生病的原因就给去世了,可是现在涉及到那个遗嘱的问题在忙呢,就想要知道那个遗嘱执行人代理诉讼 怎么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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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是指根据立遗嘱人生前的指定,负责保管遗产,并按照遗嘱负责分配遗产,并有权提起涉及妨害继承的诉讼的人。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1)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2)清理遗产;
(3)管理遗产;
(4)诉讼代理;
(5)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6)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7)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8)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2019-08-13 14:16: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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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和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不包括明确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赠与或继承;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主要有几个方面:
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所得收益。如果投资享有的收益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经营所得利润例如股权分红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一方以个人房产出租的。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
③其它情况。具体实践中,法院一般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各种形式的个人财产婚后收益是基于财产的自身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行为产生具体加以判定,前者原则是为个人所有,后者则为共同共有。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上述财产属于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2019-08-13 14:0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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