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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免于刑罚或缓刑辩护词,醉驾处罚是什么呢?

张** 安徽-宣城 刑事诉讼咨询 2019.03.30 19:23:50 3876人阅读

伯父从酒店喝酒谈生意回来,没找到代驾,自己开车回家,路上不清醒撞坏了公共设施,同时被警察抓起来拘留,醉驾免于刑罚缓刑辩护词醉驾处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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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19-03-30 19:32: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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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醉驾免于刑罚或缓刑辩护词    ”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019-03-30 19:24: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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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醉驾量刑主要根据血液酒精含量、是否发生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是否存在自首、之前是否有因酒后驾车被行政处罚等情节,因醉驾对他人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隐患,而醉驾入刑的本意,就是要加大对醉驾的处罚力度,因此,刑法明确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关于醉驾免于刑事处罚文书可以参考《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0-12-04 16:04:40 回复

因为醉驾危险驾驶罪刑事辩护词范本如下:
一、被告人具有犯罪中止的量刑情节,且没有造成损害,依法应当免除处罚。被告人虽有酒后驾车的行为,但时间很短,并且被告人很快意识到不能酒后开车,正当停车时,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全过程没有造成任何损害。依照《刑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因此,应当依法对被告人免除处罚。
二、被告人犯罪情节极其轻微,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依法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这次醉驾行驶距离和时间都很短,也没有造成任何人员和财产损失。依照《刑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三、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适用缓刑。被告人没有主观恶性,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如实彻底坦白,没有狡辩,没有避重就轻、隐瞒事实,并且自2012年×月×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至今,严格遵纪守法,遵照司法机关的指令随传随到,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这充分说明被告人真诚悔罪,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四、被告人没有不能适用缓刑的情节。被告人一向遵纪守法,距案发时止,从未有过不良记录,这次只是偶犯、初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被告人完全符合适用社区矫正的条件,恳请给被告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被告人通过为社区服务,赎罪自新,为社会贡献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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