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为对方合同违约,就被人家认定为合同诈骗的事,我和那家公司打起了关司,但是到现在都还没有结案,不久前,我又被再次退侦了,所以我想问下诈骗案退侦2次是好事吗?
简单地说,就是检察院觉得公安移送的案卷需要补充,就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多可以两次。根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266条、第267条的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实体性内容主要有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2019-03-19 19:08:59 回复
如果说是好事的话,那就是第一次证据不足,依法不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此时检察院只好按照规定退回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如果说是坏事的话,退回补充侦查,让公安再补充,证据方面肯定会更充实,起诉定罪会更容易一些。所以,说不上是好事还是坏事。
2019-03-19 18:57:59 回复
案件被退侦2次可能是好事,如果第一次证据不足,依法不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此时检察院只好按照规定退回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如果说是坏事的话,退回补充侦查,让公安再补充,证据方面肯定会更充实,起诉定罪会更容易一些。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020-12-04 11:59:2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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