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渭南法律咨询 > 渭南合同违约法律咨询 > 供水公司先违约,问问供水违约金减免都怎么回事啊?

供水公司先违约,问问供水违约金减免都怎么回事啊?

邱** 陕西-渭南 合同违约咨询 2019.03.16 17:38:42 404人阅读

我们当地的洪水公司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日期给我公司正常供水,已经影响到我公司的正常运作了,与我们之前供水合同对方已经违约了,我想了解下供水违约金减免都怎么回事?

其他人都在看:
渭南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渭南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1810号第三十条用户应当按照限定的计量准则和水价准则按月交纳水费。接到水费通知单15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无正当借口或特殊原由持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供水公司可按照《城市供水条例》限定暂停供水。
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30条、《城市供水条例》第35条的规定:用户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供水企业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合同法》第94条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合同应当进行必要的催告。
供水企业在合同中规定自逾期交纳水费之日起“供水人有权中止供水”,既未经过审批也未进行必要的催告,违反了国家法律相关规定,涉嫌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
根据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
第三十条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月交纳水费。接到水费通知单15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供水企业可按照《城市供水条例》规定暂停供水。

2019-03-16 17:39:42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事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合同事务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