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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之日起算刑期的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

陈** 辽宁-沈阳 强制措施咨询 2019.03.03 19:05:48 305人阅读

因为偷东西逮捕了一个月之后才开始开庭判刑,判了我一年,请问逮捕之日起算刑期怎么算之内呢?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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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

2019-03-03 19:1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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