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而本案当中,严某某的主观目的并非破坏社会秩序,也没有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在对方几名男子耍流氓调戏妇女,还出手殴打他人的情况下,严某某的行为具有正当性,甚至有一定的合法性。
2019-02-04 20:48:5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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