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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公司偷税漏税处罚谁,一般由谁来承担责任?

罗** 辽宁-沈阳 咨询 2019.01.22 20:39:27 15229人阅读

我和几个朋友开了一家合伙人公司,最近发现有人偷税漏税。我想问一下合伙公司偷税漏税处罚谁,一般由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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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
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2019-01-22 20:53:27 回复

第二百一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 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 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直接主管人员是指负责财务的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等与此次偷税漏税事件直接相关的人员,其他责任人员是指其他应负有一定责任的人员。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是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公司财务人员等。
公司偷税漏税,实际上是由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的,公司偷税漏税后,首先应承担行政方面的责任,即应的规定,公司应将所欠税款补足,若经过多次催缴后仍不能补足所欠税款,则可能触犯我国《刑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绝大多数是采取双罚制,也就是对单位要判处罚金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自由刑或罚金和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偷税漏税,按照《刑法》规定要追究两种人的法律责任:
第一是直接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也就是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不仅如此,参与公司偷税漏税的人员,也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公司偷税漏税,公司也应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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