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夫妻一方离婚找不到人的话,想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因此,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因为婚姻家事涉及较多的个人隐私,为保护你的个人隐私,如需帮助建议直接来电说明情况或添加V信,以便及时为您解决问题。
第 一、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的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的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第 二、可以在起诉离婚前先向法院提出宣告对方失踪的申请,再依照法定程序,其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再到法院起诉,法院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判决离婚。综上,您可以直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为了更可能达到离婚目的,建议最好先对您的配偶提出宣告失踪申请,待法定程序宣告其为失踪人后,再到法院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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